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4个方面提出了16项主要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全面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提出了多项创新举措。设立食品安全指导员制度。由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人员兼任“学校食品安全指导员”,负责督促、指导学校落实校(园)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措施;实施动态监测制度。建立学校委托监测、市场监管部门执法监测、卫健部门风险监测的学校食品安全多元动态监测机制;学校食堂全部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方位管理。
实施意见还要求重视和认真及时处理学生、家长、社会反映的学校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等相关问题,及时掌握、分析学校食品安全线上线下舆情趋势,建立学校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在实施食堂风险分级管理基础上,鼓励学校食堂积极导入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等良好质量管理理念和管理体系,全面提高食堂管理水平,保障食品安全。
同时,实施意见还对相关工作提出量化指标,如从业人员培训每月不少于一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率达100%,学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学校每学期至少一次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公用餐具消毒效果进行检测。
据了解,近年来成都市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坚持以健全机制、强化制度为目标,不断探索和创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模式,狠抓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实,成都全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