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在例行工作中,一个满是外文的可疑包裹引起民警注意。经查,包裹内物品为未经检疫的100支外国产肉毒素。办案民警介绍,肉毒素是当前我国美容行业使用量非常大的一款美容产品,未经检验检疫的走私药品,其质量、成分无从保证,这种行为明显触犯了法律。
经多方侦查,办案民警发现,大量走私进口肉毒素案件的背后,隐藏着一个集走私、生产、加工、销售、寄递于一体的制售假冒美容药品犯罪团伙。该团伙通过物流渠道走私,将国外生产的肉毒素、玻尿酸、麻舒痛等美容医疗药品,运送至广东省、山东省、辽宁省等地,再快递邮寄至吉林市。
在吉林市,团伙成员张某、张某超等人通过电话、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渠道,将这些药品贩卖至北京、上海、广东等27个地区,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贩卖销售渠道。
经查,自2018年4月以来,该团伙成员从国外非法走私肉毒素等美容类药品、医疗器械,同时在山东德州等地生产假冒进口肉毒素、玻尿酸,涉案金额超过3000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