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辽宁省市场领域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大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农批市场源头,强化市场领域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压实主体责任,积极探索通过“互联网+监管”推进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水平。
截至目前,大连市已在全省率先完成农批市场入场销售者电子化信息建档率、公开承诺率双100%指标。
为切实发挥好一级批发市场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作用,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聚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到在建的一级批发市场大连现代农业产业中心农产品交易市场现场对接服务,重点了解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快检设备、检测人员配备以及市场正式运营后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管理规划情况。
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筹备阶段和正式运营后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市场落实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从市场源头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积极推行农批市场双重专人管理制度,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和农批市场开办方指定专人负责,保障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农批市场开办方建立全部入场销售者电子档案,将销售主体信息、主要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产地来源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等录入系统。
市场开办方不断完善食品检验检测室功能,及时上传快速检测信息;定期对市场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查验入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合格证明文件等,进一步提升市场规范化建设水平。
为推动农批市场开办方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为13家农批市场和在建的一级批发市场举办专题线上培训,指导批发市场提高规范管理意识,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
督促和指导农批市场和入场销售者应用“辽宁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立追溯信息,使用二维码向下游经销商“亮码”销售;入场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要求,查验食用农产品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通过追溯系统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确保采购的食用农产品来源可追溯。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市场开办者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上传检测合格报告后方可采购,确保追溯制度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