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11月30日经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粤菜是中国传统四大菜系、八大菜系之一,距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其既保留了地方饮食习俗,又融合了中原饮食文化的传统,还博采外来各方面的烹饪精华,以其深厚的文化底蕴、鲜明的风味特色享誉海内外。
2018年4月,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粤菜师傅”工程,立足保就业惠民生的初心,以技能提升促进稳定就业、带动收入增长。今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作为重点立法项目,在全国率先就推动地方菜发展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立法。
该条例以“菜”为名,但目的并不仅仅是“菜”,更重要的是围绕粤菜产业促进、人才培养、文化传承传播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将“粤菜师傅”工程中经过实践检验、真正有效管用的政策举措上升为法规条文。
条例共29条,不设章节,从呵护民生、培育产业、弘扬文化、推动共建大湾区优质生活圈方面作出规范,讲究特色,力求有效管用。
粤港澳三地饮食文化同根同源,粤菜是深化三地交流合作的重要内容和纽带。该条例明确,广东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通过搭建粤港澳大湾区粤菜产业企业交流合作平台、开展“粤菜师傅”技能竞赛等方式,推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弘扬粤菜文化、共建世界美食之都等方面的区域合作。
条例规定,加强培育粤菜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粤菜传统制作技艺、民俗等粤菜文化遗产申报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同时,推进建立地方传统特色小吃制作工艺档案以及数据库,对具有独特历史意义的濒危传统特色小吃实施抢救性记录。
同时,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本地粤菜资源普查,整理挖掘本地粤菜品牌资源,系统梳理本地粤菜菜谱,根据实际建立本地粤菜特色菜品名录。
条例还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加强粤菜标准体系的规划,制定和实施粤菜标准化建设扶持措施,加快制定粤菜基础通用类标准和粤菜餐饮服务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