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提到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要进一步优化提升云南省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补,实现消费环境、消费品质显著提升,城乡消费、新型消费蓬勃发展,高质量商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增强,商业创新力、竞争力、影响力跃上新水平。
在“兴主体”行动中,计划发展壮大骨干企业,对总量排名靠前且增长较好的现有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进行奖励;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支持引导微商电商、短视频创作者、带货达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办微型企业或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大力开展商贸领域招商引资,支持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云南省开设独立法人企业或品牌首店,引进企业在云南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活动;积极培育本土品牌,培育一批彝绣等民族工艺品品牌、区域公共品牌、文旅IP,推动老字号企业入驻主流电商平台设立“云南老字号”官方旗舰店,鼓励老字号企业开发网络适销产品和旅游商品、伴手礼等文创产品。
在“拓渠道”行动中,将加快线上线下消费融合,鼓励传统商贸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推动“传统交易市场+直播平台”等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扩大“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影响力;联动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在云南省范围内开展网上购物推广活动;充分利用中国—南亚博览会、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南亚东南亚国家企业和商品云集昆明的商机,打造“一展逛遍南亚东南亚”平台。
在“强供给”行动中,进一步加大5G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鼓励无接触配送消费模式创新及信息消费;加快发展连锁经营,优化商品服务供给,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促进零售、餐饮等传统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昆明、德宏、红河3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10个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扩量提质,开展“保税展示+免税店+前店后仓+线下自提”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模式;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基础上,培育建设一批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产业基地,鼓励企业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扩大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在“建载体”行动中,支持昆明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支持建设边境特色消费城市打造“口岸消费特色街区”;积极打造特色商圈、智慧商圈,对被商务部门新认定为省级示范商圈(特色商业街区)、省级示范步行街的给予资金支持;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推动便民商业设施进社区,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对列入国家级、省级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分别给予资金支持;大力发展夜间经济,进一步提升全省中心城市夜间消费占比,打造一批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以渠道下沉为主线,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在“惠民生”行动中,促进以汽车、家电为重点的大宗商品消费,鼓励各州、市给予购车补贴,联合生产厂家和家电销售企业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和智能产品补贴;持续开展“云集好物”及“彩云”系列促消费活动,举办“彩云购物节”,对各州、市组织举办促消费活动,按照活动规模及成效等给予一定比例资金支持;保障基本民生消费,落实好粮油肉蛋奶果蔬和大宗商品等保供稳价措施,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突发疫情、地震等情况下采取增加商业库存、线上下单线下配送、设置社区移动售卖点等方式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对市场保供贡献突出的企业,视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适当支持。
在“优环境”行动中,优化商贸流通企业证照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选择具备外摆条件、有统一运营管理能力的特色街区、商业综合体外广场,放宽临时外摆限制,允许在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推行临时外摆活动;加快建设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形成良好消费环境;强化促消费活动宣传,吸引外地游客来云南消费;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符合产业发展方向、贴近消费需求的专属消费信贷产品,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旅、餐饮等企业纳入金融服务快速响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