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各地祭祀扫墓和春游踏青等户外活动和集体聚餐活动增多,易引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4月2日,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和食品生产者以及餐饮服务提供者勿忘饮食安全。
在购买预包装清明团子等节令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包装上的名称、规格、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重要食品信息是否齐全、清晰,如发现漏气、食品外观不完整、污秽不洁或混有异物则不宜购买。特别要注意对绑赠、促销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行认真查验。在选购散装节令食品时,应选择加贴标签、且标注有生产者产品信息和经营者信息的散装食品。同时要索取和保留好相关票据,以备追溯调查,谨防假冒伪劣商品的侵害。
在进食火锅时,需要注意肉类等食材新鲜度,生熟、荤素注意分开,涮食时要注意生肉放入后,需要等汤沸腾一段时间,充分加热熟透后再食用,不吃生食,不喝凉酒,少吃辣。使用炭火或煤气为燃料的,应注意场所通风,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在自助烤制食品时,应避免食品直接接触火焰或烤制温度过高,减少有害物质产生。食品中的脂肪因高温裂解,产生大量自由基通过热聚合反应生成的苯丙芘具有致癌作用,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损害。同时,一定要注意烧烤的温度和时间应能使食品被烤熟,烧烤食品烤制时间不宜过短,中心温度可能达不到杀菌的温度,容易导致进食者感染消化道疾病、寄生虫病和人畜共患病。
此外,节日聚餐注意选择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过于鲜艳的腌制肉类。还应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市民还应注意祭祀食品存放的温度和条件。食用祭祖后的食品需谨慎,食用前必须重新加工烧熟煮透,并尽快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