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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管理条例》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2021-04-15 admin 480

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将于4月15日正式实施。

在4月14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局长钟海涛表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修订出台,标志着粮食流通现代化治理进入了法治治理新阶段,提高了违法违规成本。


钟海涛表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督促指导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好条例,加快实现粮食流通依法监管的根本转变。

钟海涛介绍,2020年以来,全国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查处违法违规问题342个,给予警告以上行政处罚319例;12325监管热线受理涉粮案件382件,查证属实的84件、部分属实的34件。

“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创新实践,将进一步严格政策性粮食管理作为重点,特别是明确了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中的禁止性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提高了违法违规成本,处罚金额从原顶格2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或处涉案粮食货值金额的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钟海涛表示,通过查办涉粮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释放“大国粮仓”强监管信号,确保政策性粮食管得住、管得好,确保国家政策落实到位,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一步将从五个方面加强监管。一是严格依法治理。二是严格责任落实。三是严格政策执行。四是严格库存监管。五是严格追责问责。

钟海涛表示,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据条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禁止从事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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